据铜仁公安:
男子上门向邻居“索债”时引发纷争,石阡县公安局龙塘派出所民警辅警赶到,历时4小时之余,成功化干戈为玉帛。
“有人在龙塘村闹事……”4月12日8时20分许,石阡县公安局龙塘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。
【资料图】
接警后,龙塘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。
“警察同志,你们给我评评理,她4年前买猪肉欠我295元钱一直没有给我,你们说亏不亏?”
“警察同志,你们也给我评评理,肉钱当时就付给她了的,现在她又来要钱,如果我给了她,那我岂不是亏大了!”
见警察赶到,男子和女子停下争吵,双双争着让民警辅警给他们评理。
安抚双方情绪;
走访当地群众……
在现场,民警辅警兵分两路,深入走访调查,但没人能确定事发当时的准确情况。
于是,民警辅警只好把男子和女子带至派出所“红色调解室”。同时,电话请来村干部、网格员、老党员、司法调解员、群众代表等“红色调解室”成员,进行多元调解。
“红色调解室”成员联动发力,民警辅警采取“法治宣讲+劝解疏导”的方式,讲事实、摆道理,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多角度给双方做思想工作,实施“各个突破”。
原来,4年前,刘女士在侯师傅肉摊购买了20斤猪肉,欠下295元肉款一直未结清。因彼此是邻居,加之刘女士家庭经济困难,侯师傅没有当场让刘女士写“欠条”,也未及时找刘女士索要猪肉欠款。久而久之,刘女士就将此事忘记了,导致侯师傅上门“索债”时,与刘女士发生纷争。
“红色调解,评理说事,评出了是非,理出了和谐。”
工作实践中,石阡县公安局龙塘派出所坚持党建引领,赓续红色血脉,依托困牛山深厚红色文化底蕴,深度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积极探索“创新在前头、化解在源头、人民在心头”的枫桥式“红色调解”新模式,建立“红色调解室”,汇聚网格员、老党员、司法调解员等多元化解力量,从法律、专业角度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供基础支撑,推动访调对接、应调尽调,有效化解基层矛盾,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,着力解决群众“急难愁盼”,助力乡村振兴。
一 审:杨 会
二 审:杨 芳
三 审:曾启雄